一、招标内容:河北华电石家庄裕西供热燃气锅炉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标书售价 |
保证金 |
1 |
3×70MW供热燃气锅炉勘察设计 |
1210元 |
12万元 |
四、 工程概况
本招标项目河北华电石家庄裕西供热燃气锅炉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华电集团公司批复。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出资,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项目融资,资金已落实。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家庄桥西区裕西供热站厂区内。本期规模:3×70MW供热燃气锅炉计划工期:2017年6月开工,2017年11月投产。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
2 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电力行业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热力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综合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
4具有至少1个燃气项目勘察设计投产业绩。投标书合格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包括合同封皮、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投产锅炉还应提供业主评价等证明材料。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7在最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近五年所设计的项目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特别说明:合同业绩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业主验收情况说明。
潜在投标商应如实填写投标申请书内容,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将进行资格后审,一旦发现投标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公告时间:2017年5月5 至5月11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5月5 至5月11日17时整止。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