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就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春和相关法律事项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已落实。
1、项目名称: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春和相关法律事项专项律师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0714-EMTC-02-00077
3、项目概述:
招标人投资的春和集团2015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15春和CP001)预定于2016年5月16日进行付息兑付,截至16日日终,招标人未收到付息兑付款项。春和集团及该期债券主承销商工商银行分别发布公告,证实春和集团未能按期兑付,该期债券发生逾期。现招标人拟聘请有处理相关案件经验的专业律师,就15春和CP001违约事项进行相关咨询,并提起诉讼。
4、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实施经验。
投标人项目团队成员须具有执业资格及本项目相关的法律工作经验。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招标文件发售:
(1)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
(2)购买时间:2017年6月2日起至2017年6月16日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 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