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铁运公司灵东照明塔大修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内容:对铁运公司5座照明塔进行大修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照明塔 座 5 灵东站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关于照明塔大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4维修期限:2017年5月1日-2017年7月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力设备安装与维修;
3.3投标人具有承担过与本工程类似的项目(提供一份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同金额部分不得涂改和遮挡,否则视为没有业绩);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质量控制、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开标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4.1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彩色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合同及相对应增值税发票的原件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资料。
4.2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评标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一套彩色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核查。(原件电子版彩色扫描件一套)
五、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新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4 有意向的投标人于北京时间2017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2017年5月13日(上午9:00截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