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经济开发区及铜冶镇。项目拟在鹿泉区经济开发区石太高速西侧-307国道北侧建设2×46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铜冶镇西区青银高速与石铜路交口西北角建设2×14MW燃气热水锅炉房一座。新建燃气锅炉房至现有用户热力站高温水管网,将开发区内热力站由汽-水换热热力站改造为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改造合并热力站22座;铜冶镇拆除原有锅炉后,在原址建设水-水换热热力站,涉及新建热力站9座。
工程计划2017年7月1日开工,10月31日完工。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
项目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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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建设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燃气锅炉采购 |
HNZB2017-05-07007/01 |
包括:2×46MW燃气热水锅炉、2×14MW燃气热水锅炉及其附属设备。 |
2 |
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建设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热力管道采购 |
HNZB2017-05-07007/02 |
包括:DN1400×16聚氨酯直埋预制保温管(约2.5公里)、DN1200×14聚氨酯直埋预制保温管(约1.5公里)等直埋保温管约25公里,以及多种规格的埋地保温弯头、三通、异径管、补偿器、配套阀门等。 |
二、资格要求:
2.1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建设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燃气锅炉采购
2.1.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1.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锅炉)。
2.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1.4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国境内至少具有三个46MW及以上等级燃气热水锅炉供货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两个供热季成功运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合同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保证体系。
2.1.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7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2.2华能上安电厂鹿泉南部区域建设调峰热源及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热力管道采购
2.1.1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1.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设计、生产、制造和调试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的能力。
2.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
2.1.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至少10个DN1200及以上规格的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的供货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其中至少有3个DN1400及以上规格的预制直埋保温管及管件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2.1.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北京市建设工程第四检测所等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1.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1.7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1.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3有意向的投标人(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5日18:00起至2017年5月10日18:00止,登陆上传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及公告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
四、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申请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标书费:1000元/份/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5.2.递交时间:见招标文件;
5.3.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