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上海电科院2017年第0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上海电科院2017年第0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IWEN170509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及标段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1 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g)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3)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告知函复印件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告知函需在注明的有效期之内;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联合体投标:见“需求一览表”。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5月09日至2017年05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