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内容
16台(套)2000KW风力发电机组以及塔筒等配套设备的吊安装施工及伴随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为准。
2. 工期、质量要求:
2.1工期:2个月。
2.2质量要求:合格,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要求。
3.投标人资质、资格
3.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专业从事风电机组设备吊安装施工企业。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殊设备起重吊装)。
3.3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不良记录。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制度。
5.购买招标文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2017年5月11日—2017年5月1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办理投标报名,报名时办理人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以及企业的营业执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或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特殊设备起重吊装)、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套(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复印件),并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6月7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6.2对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