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北区和呼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焚烧厂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兴旺村
2.3建设规模:22829平方米
2.4结构/层数: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1-4层
2.5总投资额:36605万元
2.6计划工期:2017年6月26 日至2018年12月1日共524日历天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图纸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参加本次投标前五年内(2012年5月12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省内申请人以信用手册为准,外省申请人提供《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原件(承诺书具体内容及格式自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完成过至少一项垃圾处理厂的业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已竣工验收项目(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 明材料,证 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招标公告(纸质网页版及可查询网址)、中标公示(纸质网页版及可查询网址),可查询网址必须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网站查询不到相关业绩视为登记无效(如因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网站显示年限的原因,查询不到业绩信息,需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 明)。以上业绩招标人将进行全面核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投标人登记无效。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建造师必须是本公司在职职工,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提供近三年(2014年3月-2017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 明。
4.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执行相关规定,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下材料缺少任何一项,投标登记将被拒绝):
(1)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资 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四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