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一电厂拟对其1、2号机组进行脱硫进行提效改造,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并达到“超低排放”目标。拟按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分别降低到35mg/m3、50mg/m3,5mg/m3进行改造。本次改造拆除原有塔内最底层喷淋层A,在原最上层喷淋层上新增一层喷淋层E。
1.2招标范围
采购2台机组脱硫改造所需的共2层吸收塔喷淋管组,2套塔内除雾器(三级屋脊式,进口品牌),2套烟道除雾器(一级水平流式,进口品牌),2套氧化风机(进口品牌),包括设计、制造、供货、运输及安装调试指导、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低于10台应用于火电机组脱硫进口品牌除雾器或进口品牌氧化风机业绩,且机组容量不低于300MW,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
2.3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在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提供所供货物授权文件原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5月22日起至2017年05月26日止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绩汇总表及合同等相关资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3元/标段。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