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ZB2017014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消泡剂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物料描述
物料组描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备注
其他化工材料\脱硫消泡剂
其他化工材料
KG
1
招单价,务必宝报每千克单价,采购期为一年,一年用量约为一吨。
2.1本次招标货物用于华能济宁高新区热电有限公司使用。
2.2招标范围消泡剂供货、现场送货及售后服务。
2.3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采购合同。
交货期:7天(日历日)
2.4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有经营产品范围;
3.2、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3、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
3.4、具有相关生产或销售的资格和履约能力,银行资信等级证明、近三年无经济纠纷说明,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
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认证证明;
3.6、业绩合同。提供近三年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扫描件。
3.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
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投标;
3.8、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重大安全事故问题;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有不良记录;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时请携带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法人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三证合一企业提
供现有证书)业绩表、代理授权书、报价单。
以上需用的材料必须加盖公司的红章。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17日8:00起至2017年5月25日10:00止,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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