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珞璜电厂1#和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华能珞璜电厂1号和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监理服务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3 工程简介
华能珞璜电厂位于重庆市西南方向的江津区珞璜镇,地处长江右岸,珞璜镇以东,距离重庆市中心区35km。厂区北邻长江,西侧有川黔铁路通过,西北侧有白沙沱铁路长江大桥,西南面有珞璜火车站和珞璜机务段。珞璜电厂建设容量为4*360MW+2*600MW,均已投产发电。本工程对1号和2号机组(2*600MW)进行低氮燃烧改造、脱硝催化剂更换及流场优化改造、WGGH改造、引增合一改造及脱硫提效改造。
1.4 项目总工期要求
珞璜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时间预计为:2017年6月20日进场, 2017年8月15日停机施工,工期约75天;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时间预计为:2017年8月15日进场, 2017年9月15日停机施工,工期约75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最终工期为准)。
1.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二、招标范围和服务期限
2.1 招标范围:监理范围主要涵盖华能珞璜电厂1号和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低氮燃烧改造、脱硝改造、WGGH改造、脱硫提效改造、脱硝流场优化、除尘器改造)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修复期阶段(包含但不限于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等全过程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会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现场设备制作、设备及材料的质量控制,工期进度控制、安全管理、系统设备的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整套系统的性能试验和服务、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等全过程的监理。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部通过168小时移交试生产后一个月内,监理单位需按时完成所有资料归档工作。如工期延期,则监理服务期顺延。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4投标人201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已完成五个类似本工程性质的监理服务的业绩。
3.5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7投标人应满足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0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能证明对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投标人真实雇佣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务用工合同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12个月的“五险”的缴纳证明等,以上证明均应盖出具单位的专用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5月22日9:00起至2017年5月26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汇总表及相关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1046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