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7-05-03076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能汕头电厂3号机组脱硫协同除尘改造工程脱硫吸收塔内件及公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汕头电厂”)二期工程3号600MW火电燃煤机组于2005年10月投产运行。由于环保标准日益严格,汕
头电厂3号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拟按氮氧化物浓度小于50mg/m3(标态,干基,6%O2)、排放二氧化硫浓度小于35mg/m3(标态,干基,6%O2)、排放烟
尘浓度小于5mg/m3(标态,干基,6%O2)实施。因此需对原有脱硫装置进行改造。本次改造脱硫装置按收到基硫分Sar为0.87%。脱硫装置入口SO2浓度
为2000mg/m3(标态、干基、6%O2),GGH漏风率控制在1%以下,烟囱入口SO2浓度小于35mg/m3,吸收塔脱硫效率不低于99.25%。本次改造对GGH密封系
统进行改造,要求改造后的GGH泄漏率不高于0.5%。
1.2招标范围
采购3号机组4层吸收塔内喷淋层、1套除雾器(三级屋脊+一级烟道,进口品牌)、5台侧进式搅拌器(原装进口品牌)及制浆脱水等公用系统的相关设
备,包括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指导及售后服务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制造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代
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2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不低于10台应用于火电机组脱硫进口品牌除雾器或进口品牌搅拌器业绩,且机组容量不低
于300MW,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供货合同。
2.3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在收到预中标通知书三日内提供所供货物授权文件原件。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
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
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
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5月22日起至2017年05月26日止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
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国家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
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