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1、#2机组蒸汽吹灰器运维检修项目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港闸区芦泾路1号
2.2 项目规模: /
2.3 招标范围: #1、#2机组蒸汽吹灰器运维检修项目。
2.4 工期要求:另行协商,具体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 /
2.7 其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事件,提供的产品未发生质量事故;
3.3投标人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证明文件包括公司情况简介、营业执照、质量保证体系等原始文件的复印件。
3.4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良好的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资信评定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方具备至少两个600MW及以上机组火电厂吹灰器维护及检修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7对于提供虚假资料、业绩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后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原件(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4.2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非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3企业营业执照;
4.4 投标人质量保证体系证书;
4.5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和报表;
4.6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
4.7相关针对技术规范书的方案;
4.8投标申请人认为须提供的材料(含企业组织机构情况表(加盖公章)及投标响应函)。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携带所有资格后审材料中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文件原件供评审小组资格审查。因未携带原件或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后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5. 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6日9时00分止。
6.2获取方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于递交标书时同时递交,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6 月16 日 9时 00分 。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常红
手机:18311210731
电话:010-52883525
邮箱:3168550498@qq.com
在线qq:31638550498(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