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末级再热器材料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末级再热器材料采购项目招标范围为末级再热器管屏(33屏)、穿墙管密封盒(33件)、备件管(50米)以及定位板(夹板)、活动连接件、拉杆、炉顶密封罩等配套辅材,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各部件标识清楚,以能满足用户安装、使用要求为原则,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使用中发现缺项(属投标方供货范围)由投标方补充。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末级再热器材料采购项目
(2)装机容量:2×630MW
(3)项目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华电路1号
3、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标书售价(元)
交货期
CHDTDZ087/17-CL-0101
#2末级再热器材料采购
详见招标文件
1500
签订合同后30天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
4.2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制造许可资质,具有ASME S钢印认证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5 财务状况:近3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的需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表(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复印件)。
4.6投标人近5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如进口设备投标人为代理商,代理商需取得设备厂家的授权文件。
4.9 投标人应能提供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具有近5年不少于5个在电力系统6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炉内受热面整体改造设计、制造且安全运行1年以上的业绩,需提供满足资质条件的合同影印件(包括封面、供货范围、联系方式、双方签字页)、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机组容量,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过程中不再补充业绩证明。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 5 月25 日-2017年 6 月 2 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 5 月25 日-2017年6月 2 日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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