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二、项目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贵港发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六、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元) |
CHDTDZ087/17-ZB-0101 |
低低温省煤器改造EPC总承包 |
招标范围:包括改造项目整体设计、设备(含附属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及储存;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冷热态试验、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168小时运行;改造设备消缺、技术服务、性能考核;配合进行方案优化和最终交付生产、售后服务等工作,也包括技术规范书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具体范围详见《2号机组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标段一:低低温省煤器改造EPC总承包)招标技术规范书》。 |
3000元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在技术、商务、财务和组织等方面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7.2 管理体系认证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的管理体系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7.3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7.4 业绩要求:
近五年投标人应具有2台600MW及以上机组低低温省煤器改造运行的业绩。
7.5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至少1台套单机容量600MW等级及以上等级燃煤发电机组的同类型工程现场项目经理任职履历。
7.6 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等。
7.7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7.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9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10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时间:2017年 5 月27 日~ 6月 5日17:00.
九、招标文件获取: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
十、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网上提交
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具体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