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2017年列尾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资金
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70204427
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2017年列尾设备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数量
单位
1
11390890
列尾主机CHT-TPD3M型
17
台
2
11390891
充电器(四路)CHTZCQ-1型
16
台
3
11553374
列尾检测台CHTTDP3型
4
台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按招标人要求一次性到货。
交货地址: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神木北站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朔铁路分公司机务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投标人应提供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及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4、接受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且其所代理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应提供销售渠道证明或经销证书(代理协议或销售合同等),及所代理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5、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6年内本次招标货物1份供货业绩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不得遮盖单位名称、货物名称、发票代码、号码、识别号、日期、单价、数量、金额,如遮盖视为无效业绩,除不得遮盖的内容外,可以遮盖其它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内容)。
3.6、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须按国家相关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其中的第1项设备列尾主机还需提供原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检验报告。
3.7、投标人需提供列尾装置整机的CRCC认证。
3.7、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标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网上购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6月27日上午 09 时00分
联 系 人:钱工
手 机:13683613533
办公电话:010-51957412
Q Q: 1810533483 (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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