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是招标人对向其及所属单位提供重要货物、施工及服务的单位进行新增准入资格招标。获得本次准入资格的投标人(即准入商)并不意味着货物的售出或业务的保障,准入商仍需按照招标人及所属单位相关管理制度通过选商进行最终供货或提供服务。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保证各准入商所占市场的份额。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新增准入招标,新增准入最低数量为23 家,在所属公司区域内实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低于或等于准入单位最低数量,则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全部入围;若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数量高于准入单位最低数量,则选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的80%入围。各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资质类别按标包选择性参与新增准入商投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为一证,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乙级以上工程造价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IS0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 建立并实施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近三年在国家、行业、中国石油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3.5 近三年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3.6 具有参加燃气项目建设及服务的相应技术、人员和设备保障; 3.7 具有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能力、良好业绩及社会信誉;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5月11日 09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6时30分00秒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5 月 11 日至 2017 年 05 月 17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