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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 批复文号禅发改投[2016]114号批复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招标人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
  项目名称  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
  批复文号  禅发改投[2016]114号
  批复单位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招标人  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项目所在地区  佛山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禅发改投[2016]11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
2.2建设地点:禅城区普君南路和普君东路交叉东南侧
2.3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2栋高32层住宅楼,沿街商业2层,设置两层地下室,配置地下车位约258个。建筑高度99.9米,总建筑面积约58913.85㎡,其中住宅计容面积约42941.39㎡。工程总投资约2.22亿元,其中建安费约1.82亿元。
2.4 计划工期:786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7月至2019年8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以监理人和发包人确认为准)。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普君南路C地块安置房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并同时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总包管理服务及配合协调工作。工程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桩基础、建筑、主体结构、电气、智能化、给排水、人防、消防、暖通、防雷、园林、装修、绿色建筑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 169,416,681.84  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供货安装、包材料检验及环保检测(按照规定应由业主承担的费用除外)、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包总包管理服务内容的方式进行承包,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2.9  绿色建筑要求:必须达到广东省绿色建筑二星B级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  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dlztb.cn/ ,业务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8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

8.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

11.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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