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数量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旁路减温减压器采购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2、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境内的上坑塘
建设规模: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5000吨。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设备(是指:旁路减温减压器)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合法经销商或合法授权代理商(证明文件: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函原件,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 投标人所投设备制造商2014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具有至少3个旁路减温减压器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旁路减温减压器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获取时间: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16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