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势资源转换区(东区)经二北路(北二路至北四路)亮化工程已由师发改发[2016]39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家渠开发区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五家渠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内容: 新建经二北路亮化工程,配套108盏路灯,高杆灯4盏。
本次招标金额:1069.27万元;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疆外企业需持有进疆备案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业绩要求: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造价在180万元以上类似机电工程企业业绩,并且其中一项为拟派建造师业绩;
财务要求: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企业利润无亏损;
人员要求:拟投标人员须是“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中人员,开标现场须提供“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原件和“投标企业承诺书”原件”(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开标现场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检员岗位证、进疆备案许可证(疆外企业)、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或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中标通知书(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新转注建造师,如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公证件或工程所在地住建局出具的业绩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2);
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19:30时(北京时间)报名(注:不接受线下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报名,请下载招标文件(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工
手机:15811436892
座机:010-51957458
邮箱地址:2070897976@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