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ZB-2017-10-39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受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的委托,对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2017年秦皇岛站货场职工经济适用房1#-9#住宅、配套、幼儿园户用热计量表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一个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秦皇岛市热力总公司2017年秦皇岛站货场职工经济适用房1#-9#住宅、配套、幼儿园户用热计量表采购二次,投资额约180万元,项目地点为秦皇岛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需设备采购供货及维保。
2.3 供货周期:2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为进口产品或进口品牌国内组装的产品(在国内具有生产基地及整体检测设施),具有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报名。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项目授权书。
3.2 业绩要求:近两年完成2个以上类似业绩。近两年指2015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于2017年6月1日~2017年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