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阿拉新小学教学楼已经由泰来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字【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来县大兴镇中心学校阿拉新小学教学楼。
2.2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3计划投资:160万人民币。
2.4建设规模:608平方米。
2.5建设地点:大兴镇阿拉新小学院内。
2.6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2.7计划工期:2017年07月02日-2017年11月30日,共计151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以实际工程结束为准)。
2.8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投标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5、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5.1潜在投标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