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 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甘交公路〔2015〕6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酒泉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开工建设,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肃州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和金塔县境内,项目主线起点位于肃州区三奇堡,经两县十一乡镇,终点至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全长235.008Km。天苍连接线起点顺接天苍互通立交,终点位于阿航公路与航天城铁路平交口处,线路长8.6Km。主线及天苍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路面宽度2*3.75+3.0m,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2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二次招标共1个标段,详见下表:
合同段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SHSJ
主线+天苍连接线
243.608km
水土保持监理及监测
2.3 计划工期:2017年5月30日至通过水保主管部门的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税务认证等材料。
3.3投标人近5年(2012年4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水利部门审批验收的类似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或监测工作业绩,无不良业绩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投标人必须在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证书。
3.6凡投资参股或承担代建工作的法人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3.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号等文件的规定,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审查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由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参加全省重大项目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在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下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2日00:00点至2017年6月7日00:0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