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采购项目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经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丽江市人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以《关于宁蒗至永胜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基础[2016]1609号)文件、《关于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项目的用地预审意见》(云国土资预[2016]104号)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丽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丽江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本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竞争者参与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2.1.2项目编号:HHZB-2017-03
2.1.3建设地点:丽江市、宁蒗县、永胜县
2.1.4建设规模:云南省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宁蒗至永胜段起于宁蒗县县城东北侧仁和村,顺接S37泸沽湖至宁洱高速公路泸沽湖至宁蒗段终点,行政区划上分别隶属于丽江地区宁蒗县及永胜县所辖。项目起点桩号K23+100,位于宁蒗县仁和村,线路途经宁蒗县城、新营盘乡、蚂蟥沟村、跑马坪、拉马地村、战河乡、清水河村、马房村、永胜县城、马家坝村,止点接永胜县南部,路线全长约102.496公里。
2.1.5技术标准:高速公路
2.1.6建设工期:项目建设期4年,运营期30年(最终以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