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佛山市高明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 高明区2017道路通行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7-201705-1007-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2017道路通行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90,829,4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号 采购内容 购买服务期限
01 高明区2017年道路通行服务项目 20年(含3年建设期)
注: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则有可能导致废标):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投标人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6月01日 至 2017年06月0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