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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常丰管理区田间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岭常丰管理区田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

 

1.招标条件
本岭常丰管理区田间道路建设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岭常丰管理区田间道路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
2.3建设规模:新建田间道路4.7公里及配套涵洞;
2.4总投资额:约15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 06月 30 日--2017年09 月 30 日;
2.6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工长)1人岗位证书及身份证、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岗位证书及身份证、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及身份证,年检合格,证企相符。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企业或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至今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类似的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备案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3.6投标人须提供由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招标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原件,如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投标时请自行说明与本公司有控股、管理及子公司的相关情况)。
3.8本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参加工程投标活动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企业法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请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每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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