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市双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文编号长双发改审批字[2017]104号,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工程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阳区2017年大中修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2.2设计内容:铁东路、西双阳大街、啤酒南路、仿古楼西路、清江街、啤酒西路、路旅游路、玉山路、长明路、富江街、丹江街、华山胡同、柏山路、明江街、岷江街、北一路、南桥一路,以上17条道路及附属设施进行维修、改造,道路总长13287.283米,对以上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
2.3设计最高投标限价:263万元。
2.4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6 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已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或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和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市政行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4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财务审计报告。
3.5 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相关经验和业绩至少一项。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3.7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投标人应按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入吉投标备案手续(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9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17年06月01日至2017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