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克山县2017年撤并建制村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克山县交通运输局以克山交发【20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山县双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由国省投资、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克山县双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克山县境内。
2.2 规 模:路基、路面工程施工共3.7km。
2.3 计划工期: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9月30日,工期9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公路工程施工。
2.5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合同段。施工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施工路段 起止桩号 建设规模 主要施工内容
B1 姜家围子—玉心村 K0+000-K1+500 1.5km 路基、路面工程施工
碾北公路—实心村 K0+000-K2+200 2.2km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合格。
2.7 安全要求: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且无不良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招标人在发售招标文件时,要求投标人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5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