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XGS2017-062
一、招标条件
受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由四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BM2017-03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
2.2 工程概况:四平辽河农垦管理区孤家子镇两家子村,地处辽河农垦孤家子镇东南方向,路线全长1.053公里。路面宽度4.5米,土路肩宽度2*0.5m。
2.3 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招标控制价:440205元
2.6 计划工期:2017年6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3.2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6 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购买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6月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