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1、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两侧(汤山--遮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南阳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对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两侧(汤山--遮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二次招标,凡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理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两侧(汤山--遮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2.2项目编号:NZGC2017043
2.3工程地点:淅川县境内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前期勘查和施工阶段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南水北调中线渠首两侧(汤山--遮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勘查及施工阶段监理
2.8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勘查设计周期:60日历天
本项目监理工期:勘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信用代码证);
2)应持有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告知函(开具时间必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5本项目评标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诚信信息库,接受社会监督。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6月 1 日上午09:00---2017年6月7日下午18:0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 1日上午09:00-2017年6月7日下午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