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的委托,现对“巢湖南路(裕溪路桥西-望城转盘)慢行系统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编号:2017CHGZ0557
2、项目名称:巢湖南路(裕溪路桥西-望城转盘)慢行系统绿化工程施工
3、工程地点:巢湖市
4、项目单位:巢湖市重点工程管理局
5、招标范围:该工程东起裕溪路桥西侧,西至望城转盘,绿化面积61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本次施工仅做绿化部分,但不包含停车位及菜市场硬化部分中的绿化工程)。
6、计划工期:30日历天
7、项目概算:1013.58万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标段划分:共分为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园林绿化;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具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拟派项目经理近五年内具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3、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02日上午09:00--2017年06月08日下午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