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工程
2、工程概况:
(1)批文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5】53号、崇川发改投资复【2014】87号
(3)建设规模:估算投资180万元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
(5)计划工期:45历天
3、标段划分及相应标段的招标内容:
施工图所示的经十七路(通甲路-人民路南侧路)、铁路西侧路(钟秀东路-规划新胜路)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的资质类别:投标企业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②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③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根据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城建【2009】157号文件),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项目负责人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不低于120万元的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5、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