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SYC-GSGCQ20160700039-7
1. 招标条件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烟气脱硫改造项目脱硫塔前玻璃钢烟气管道采购,项目业主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玻璃钢管道使用环境:烟气介质含F-、SO2、SO3、NO3-等腐蚀性气体以及B2O3 、H3BO3和其它挥发物固体粉末,纯氧助燃烟气理论含水量:58%,烟气冷却后PH值1-2;工作温度160-180℃、瞬时极限高温200℃;烟气流速10-13m/s.
(2)主要货物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①货物名称:玻璃钢烟气管道及管件
②数量:
项目 规格 数量 设计厚度
(mm)
管道 DN600 410m
DN700 80m
DN800 40m
DN100 5m
弯头 90oDN600 10p
90oDN700 4p
90oDN800 4p
135oDN600 1p
135oDN700 1p
135oDN800 1p
150oDN600 1p
150oDN700 1p
150oDN800 1p
变径
L≥500mm DN600-DN800 1p
DN700-DN800 1p
手糊对接 DN600 1P
DN700 1P
DN800 1P
DN100 1P
法兰 DN600-L300 1P
DN700-L300 1P
DN800-L300 1P
DN100-L300 1P
合计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货。
(3)交货地点:买方安装现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齐心大道25号)。
2.2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全部货物的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含包装、货到现场交货、卸货)、保险(交货验收前)、调试、检验、税费、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和性能验收合格和售后服务等。
(2)质量保证期:设备质保期为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且生产厂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等值外币以开标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卖出价为准折算)。
3.1.2 经营范围包括玻璃钢产品制造和加工。
3.1.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至少具有三个类似供货的业绩,且项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提供类似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4 2015年度业绩良好。(提供财务损益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5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6近三年(2014-2016)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因产品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提供有效的承诺证明)。
3.1.7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 2017 年 6 月 1 日 10 时 00 分至 2017 年 6 月 7 日 17 时 00 分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