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联通云数据公司浙江德清数据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已批准,招标人为 联通云数据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 ZJJZ-LTZB-20170405 ;
2.2 项目概况: 联通云数据公司浙江德清数据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2.3 项目实施地点: 德清 ;
2.4 项目性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 联通云数据公司浙江德清数据中心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采购预算约2243.17万元。具体以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2.6 技术要求: / ;
2.7 标段划分情况: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投标人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4拟派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造师证书中的现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含变更),同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出具“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建设部门相关公告名单的复印件(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投标申请企业拟选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3.5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自2014年1月1日(以竣(交)工验收资料上的时间为准)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个合同额≥2000万元人民币的公建项目市政工程或公建项目绿化工程或公建项目市政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注: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若上述资料均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7 2013年1月至今在招标人委托的项目中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事故;
3.8 2014年1月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企业未被招标人禁止合作的;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胶装成册。
3.11 以上涉及到的内容,投标人需以纸质文件形式递交,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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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 5 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发售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6 月 1 日 8 时 30分至 2017 年 6月 7日 17 时 0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