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宁化管经[2017]1号
项目名称: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创新材料展示馆
项目地点: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宁六路606号
公告标段名称: 布展采购及服务
招标数量: 一批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招标内容及规格: 详见文件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以营业执照为准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资格审查日当天的中国银行挂牌汇率换算成人民币。) ;
(2)财务要求:
提供2016年财务年度的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利润表年终累计数不得为负值,企业所有者权益大于注册资本金,企业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核查);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自2014年4月20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展陈面积不少于2000平米的陈列布展类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提供的合同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安全认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有效证书原件核查); ②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本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企业法人代表“近三年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材料,需加盖检察机关章或检察机关证明的电子专用章);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提供拟参加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员(提供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证明、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③、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原件)
(6)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能够提供及时有效的本地化售后服务,在南京地区设有直属固定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无营业执照提供服务机构场所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④、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注:以上需提供的资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应提供原件审核,承诺书直接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原件,若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导致资审不合格;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四、资格预审文件
1、领取时间: 2017-06-01至2017-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