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委托,对 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泊位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编号:CSIEZB170504495
一、项目条件
本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泊位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业主为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30%,银行贷款70% ,招标人为 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境内的福州罗源湾南岸可门作业区1#~3#码头腹地,位于罗源湾南岸,地处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下宫村前方海域。
建设规模:本工程可门作业区1#~3#泊位为通用散货泊位,按30万吨级泊位设计,911米岸线可同时靠泊30万吨级散货船2艘,或同时靠泊3.5万吨级、10万吨级、30万吨级散货船各1艘;项目计划年煤炭、矿石、石料总吞吐量2200万吨。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提交《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泊位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1#~3#泊位扩能改造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招标范围: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技术文件、导则、规定和要求等,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评审,协助项目单位获得政府主管及相关部门的批复,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收集整理区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经济、海洋生态环境、环境现状资料、气象资料等基础资料;
(2)环境现状监测和污染源调查;
(3)环境影响评价,包括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 、其他环境影响等;
(4)预测建设工程对水文动力环境、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水质环境、海域生态、海洋沉积物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的影响,分析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引起的周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及环境风险;
(5)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概况、编制评价范围及依据、建设区域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及其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监测建议、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需要包含的内容。
(6)组织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专家评审等会务工作,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修改报告书,按照相关规定通过省级及以上环保、海洋部门的审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颁发的甲级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及乙级及以上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有登记于投标人的交通运输类或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近三年通用散货泊位码头环境影响评价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的业绩,并已取得相应环评批复文件。
5)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
6)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