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1030
备案编号:SG1404G1701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八五一一农场第三管理区水泥晒场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牡丹江管理局以牡垦局文【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八五一一农场,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与自筹资金相结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五一一农场第三管理区水泥晒场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八五一一农场第三管理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晒场4900平方米
2.4建设总投资: 129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6月30日开工,2017年10月1日竣工,总工期94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再于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4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