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公-安局珠玑公-安检查站生活保障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名称:南雄市公-安局。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名称:南雄市公-安局珠玑公-安检查站生活保障区改造工程。 4.内容:将原办公楼改造为民警食堂、备勤室、装备室、培训室、健身房等功能室;在空地建设篮球场(面积420平方米)和警体训练场(含射击场面积510平方米);生活区内的道路硬化、园林绿化、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车棚建设等附属工程。 5.资金来源:省际公-安检查站专项经费。 6.实施地点:省道S342线全安古塘路段(原全安中队)。 7.实施期限:90日历天。 8.估算投资:约218.94万元。 二、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持企业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写送交 3.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或有效继续教育证明)。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过有效期的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或有效继续教育证明)。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能在其它的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并在投标文件做出承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以上岗位。 3.4.按照韶检发[2013]96号《关于实施<韶关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的函》的要求: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取得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在两个月有效期内;投标人应当将告知函原件编制入递交的《资格审查申报资料》正本中。(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dlztb.cn/媒介上发布。 三、招标日程安排 1 | 公告时间 | 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共五个工作日 | 2 |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 | 2017年6月12日~2017年6月1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每天9时00分-11时00分, 14时30分-16时00分 报名地点:南雄市雄中路152号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 | 3 | 质疑截止时间、 | 2017年6月21日17时30分截止 投标人如有疑问将有关疑问以不记名方式(凭购买招标文件和设计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在上述时间递交或 | 4 | 招标答疑书发布时间 | 2017年6月26日17时30分前进行发布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递交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雄市新城沿江东路143号住建局五楼 | 7 | 招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 招 标 人:南雄市公-安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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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
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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