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 电厂西路工程勘察设计 。
1.1.2 工程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 。
1.1.3 设计范围: 电厂西路南起港前路,北至黄埔东路,全长约561.467米 。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电力管沟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绿化工程、■ 管线综合规划 。
1.1.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发改【2016】95号 。
1.1.6 资金来源: 市财政资金 。
1.1.7 建设规模: 电厂西路南起港前路,北至黄埔东路,全长约561.46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30米,设计车速40km/h,排水管径最大为DN1500。本项目为新建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中桥一座全长约31.24米,涵洞二座)、排水、电缆管廊、绿化、交通、照明工程等内容。综合地下管线测量预计管线长度约19km,道路、桥梁工程设计规模为中型建设项目。工程总投资13233万元,其中限额工程费为6702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管线综合规划设计■现场服务、■ 竣工图编制 。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 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行业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和桥梁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及测量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不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路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 不需要 ):
投标申请人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设计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不需要 ):
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5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 )。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 设计单位 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单独或再次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5日9时30分至2017年6月9日16时00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dlztb.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
1.10.3
1.10.4
1.10.5 网址:http://www.dlztb.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