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五福乡龙沙村撤并村通畅公路工程(白果树 - 苗荣)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投【 201 6 】 277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五福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招标人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五福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 五福乡境内 。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五福乡境内,项目起点位于龙沙村白果树,止于苗荣,涉及龙沙 6 白果,白组长 5.78KM ; 工程总投资约 635.37 万 元。
2.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涵洞、交通标志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项目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承担过类似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 00 元(含图纸等电子资料),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6 月 29 日 10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