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清发改行审(2017)12号 批准,资金来源由市水务局负责统筹解决 ,招标人为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远市黄坑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黄坑河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二、招标 招标监督机构: 清远市水务局 投诉 三、建设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整治范围东起笔架河,南至北江,西至滨江,北至二道河,流域总面积11.07km2,总整治河长6.27km,包括黄坑河干流3.763km、西边河支流1.637km,田龙渠0.87km。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估算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估算价: (1)招标内容: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 (2)建设规模: 本工程整治范围东起笔架河,南至北江,西至滨江,北至二道河,流域总面积11.07km2,总整治河长6.27km,包括黄坑河干流3.763km、西边河支流1.637km,田龙渠0.87km。 (3)工程估算价:人民币肆仟零壹拾肆万伍仟肆佰元整(¥40145400.00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2、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任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交易”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必须登记录入1名固定投标人员信息【该人员需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信息录入有关事项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关于企业固定投标人员信息录入的通知》(清公共资源函[2016]27号)】,该固定投标员信息需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开标室参与签到的固定投标员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标,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担保: 该标段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5 、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时一致; 7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应与投标时一致; 8 、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与投标时一致; 9、现场踏勘: 因建设地点场地情况较为复杂,潜在投标人拟任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员须一起到现场踏勘(如法人亲自到场,则不需要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由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到现场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踏勘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八”,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本中),查询范围: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格合格条件,不作为资格不合格的依据。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3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十一、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和工程估算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异议受理 异议受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机构 十四、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民营经济报》登载,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标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清远市水务局 十六、招标文件编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参与投标的单位须同时缴纳500元作为本次项目招标文件制作费用,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 日期: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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