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2017年第一采气厂视频安防系统一批
项目编号 2017-0198494-DQYT-0014558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气厂委托,就2017年第一采气厂视频安防系统一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包,共计19项物资,主要用于产能建设项目用料,具体招标货物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本次采购最终以合同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
2.2交货地点:陕西省靖边县第一采气厂产建项目组指定地点; 2.3交货期限:合同约定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2.4具体情况见编号为DQZB2017-CQ1C017的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 3.2承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投标人需提供2016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显示固定资产期末净值应大于50万; 3.4提供2014年-2016年至少一年的投标产品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扫描件); 3.5能严格按照需求计划所要求的规格型号组织供货,能够满足生产需求(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并承诺中标后出具上述产品相同批次的质检报告、检验报告及正规渠道购买的凭证原件以及产品样品等,保证供货质量; 3.6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有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将会被否决;若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见附件“投标保证金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