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彭购2017B000089001)号批复,受彭泽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所需的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项目名称: 彭泽县绕城路至九路间湖牛路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 、招标编号: JJWXZB2017-PZ-G036
3 、项目招标内容:
序号
项 目 编 号
货 物 名 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总价(万元)
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
1
彭 购2017B000089001
路灯设备采购及安装
1
批
112.60
详见招标文件
4 、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具备路灯销售、安装、维护资质的合法公司,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进行安装调试;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书面声明函原件;
(5)投标人为经销商须提供所投路灯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叁年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投标人提供2016年以来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9 )本中的货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获取标书方式: 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 2017 年 6 月 5 日至 2017 年 6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