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脱泥机、除臭设备采购(二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脱泥机、除臭设备采购2标段(货物):2标段:除臭装置及配套设备;;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脱泥机、除臭设备采购1标段(货物):1标段:脱泥机及配套设备(货物);;
2、招 标 范 围:1标段:脱泥机及配套设备(货物);2标段:除臭装置及配套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设备清单。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有资金、争取国家资金,已落实。。
4、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的西侧围墙外,新乡市小店污水厂(一期)厂址位于东三干渠与纬七路交叉口西北部
5、标 段 划 分:2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90日历天,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7、质 量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1)企业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和材料的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2)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2014、2015、2016)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现金流量:提交有效的金额不少于本项目合同预计金额的50%的流动资金证明原件(开户银行开具)或银行为本项目出具信贷额度的证明原件;(4)业绩要求:1标段具有2013年来在中国境内日处理规模5万吨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设备的脱泥机设备承包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销售合同原件。2标段具有2013年来在中国境内日处理规模5万吨及以上市政污水处理厂设备的除臭设备承包供货业绩,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及销售合同原件。(5)投标单位须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查询对象须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05日至2017年06月09日8:30~12:00,14:30~17:30(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