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厂1、2号桥式卸船机干雾抑尘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变更澄清函
(招标编号:(2017)HNF-JG招字05号)
各拟参加报名单位:
现对我单位1、2号桥式卸船机干雾抑尘装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做出如下澄清:
1.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第5.2条变更为“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23日10时。
3.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24日10时。
4.澄清答疑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6月25日10时。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7月10日10时。
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