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 乐山市文化馆、图书馆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乐发改审批〔2016〕471号 批准,项目业主为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基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文化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16〕47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307001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建筑面积约24809平方米,新建美术书法摄影培训中心、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区、多功能小剧场、乐山市民俗文化展览区、市图书馆新建地方特色文献展览室。并对市图书馆综合楼及其他辅助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2155平方米。
2.2建设
2.3 工期:勘察工期:30日历天,其中初勘成果提交时间20日历天;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 工程投资:工程投资估算为5584万元。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 第一标段为勘察,第二标段为设计)。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的全部勘察、设计内容,其中勘察阶段包括:勘探点的测量放线、岩土工程勘察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等。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还需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3)勘察: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以来已完成至少一个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岩土勘察类似项目业绩;(4)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2013年以来已完成至少一个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及以上类似业绩;(5)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近三年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6 月 6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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