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2017-GC0427-JL
1. 招标条件
国道301线那吉屯至博克图段路基防护及桥涵维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呼交发【2017】3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小修保养资金。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公路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包括以下内容:
国道301线那吉屯至博克图段路基防护及桥涵维修工程,起讫桩号为K972+309-K1127+200,全场154.891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12米,路面宽度为7.0米,路基标准断面为2.5米土路肩+2×2.5米土路肩,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原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汽车-20级。
该路段公路于2001年简称通车,现有桥涵出现不同程度病害,部分路段路面过水,公路的使用状况已经受到严重影响,本项目对3座桥梁或更换上部结构或重新铺筑水泥混凝土桥面铺装;将101道盖板涵的预支盖板更换成现浇盖板,将1道圆管涵改为现浇盖板涵;增设4处路基防护,排水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合同段划分表)。
2.2 计划工期:总工期12个月。
2.3 合同段划分:国道301线那吉屯至博克图段路基防护及桥涵维修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过去五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成功地完成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监理不少于1项并通过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或呼伦贝尔市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6月26日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