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饶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本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17]13号文件和黑交发[2017]11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饶河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饶河县
1.2本次招标的饶河县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处置隐患里程16.726公里,拆除重建桥梁30.5米,窄路面加宽工程8.4公里。
1.3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7年6月30日-2017年10月30日,共3个月,监理服务期27个月。
1.4质量目标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对本工程质量负监理责任。
1.5安全目标要求: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的要求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1.6施工监理合同段的划分: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具体如下:
监理标段
起讫桩号
处置隐患里程(km)
说明
J1
K0+000~K11+700
4.5
增设安全护栏,完善标志
桥梁桩号K3+757
30.5米
龙富桥拆除重建
K0+000~K6+233
4.045
青山村—兴隆村道路护栏、标志、圆曲线加宽
K0+000~K7+601
4.941
前唐村—威河道路护栏、标志、圆曲线加宽
K0+000~K0+057
3.24
西丰镇—渔丰道路标志、错车道
K0+000~K6+185
6.185
青山村—兴隆村道路窄路面加宽工程
K0+000~K1+100
1.1
大通河乡—青山村道路窄路面加宽工程
K0+000~K1+100
1.1
大镇公路—永利村道路窄路面加宽工程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条目
名称
具体条件
2.1.1
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同类工程良好监理业绩及信誉的监理单位。
2.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近 3 年中来自公路工程监理业务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2)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3)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 万元。
(4)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 万元。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过道路施工监理项目至少1个,且交工验收合格。
2.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在最近五年(201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中,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中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5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