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珲春市哈达门乡胜利村水泥路工程已由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珲发改字[2017]1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编号:JLZCJT2017-41,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珲春市哈达门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17年一事一议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情况如下:
01合同段:珲春市哈达门乡胜利村水泥路工程,本项目修建水泥路全长1.2公里,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公路等级为四级。
2.2施工预计工期:2017年7月10日-2017年10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近三年有过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6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