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局管内所有动车组座椅背篼。
1.2项目规模:本次招商共计179组动车(根据实际列车组数据实结算)。
2.招商依据
2.1《铁路站车广告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145号)
2.2《成都铁路局客运站车广告经营开发实施细则》(成铁经营〔2015〕299号)
2.3《成都铁路局资产经营开发招商实施细则》(成铁经营〔2016〕420号)
3.招商内容及范围
3.1招商内容:
成都铁路局局管内动车杂志刊物摆放经营权招商。
3.2招商范围及包件划分:
招商范围:成都铁路局局管内所有动车组座椅背篼,杂志刊物摆放经营权招商。
本次招商共划分为5个招商包件。
1包件:成都动车段所属车组,车组数83组,杂志(D座)经营权招商。
2包件:重庆动车所所属车组,车组数48组,杂志(C座)经营权招商。
3包件:重庆动车所所属车组,车组数48组,杂志(D座)经营权招商。
4包件:贵阳动车所所属车组,车组数48组,杂志(C座)经营权招商。
5包件:贵阳动车所所属车组,车组数48组,杂志(D座)经营权招商。
3.3本次招商(经营)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
4. 竞商人资格要求
4.1竞商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存续,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的期刊出版单位。
4.2竞商人所提供的刊物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须取得《期刊出版许可证》。若竞商人为合作出版单位,须提供主办出版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期刊出版许可证》。
4.3须诚信守法经营,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等不良记录,在成都铁路局及所属单位的业务合作中无失信合同纠纷或拖欠应付款项等行为。
4.4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财务报表中的期末累计利润(未分配利润)显示不能为亏损。
4.5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5.特别约定
5.1本次招商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中商价格无年度递增。如因铁路运行图调整致使约定线路的动车组列车数增减,在其增减后的下一次费用结算时,根据实际列车组数按单价据实结算。
5.2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须向成都铁路文化传媒总公司按中商总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一次性预付不低于6个月的经营费用。中商人需无条件按付款排期支付费用,若有争议,须先付款再协商。 付款周期为:6个月。
6.招商方式
此次招商采用公开招商二轮竞价方式。
7.招商文件的获取
7.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17年6月3日至2017年6月9日(每日9:00时至12:00时、14:30时至17:30时,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