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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高新区财政局关于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受洛阳高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洛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受洛阳高新区财政局的委托,对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高新区2017-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高新政采公开-2017-22
4.代理机构招标编号:GTLY-2017-019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合 同 期(供货期): 24个月
8. 政策支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中小微企业。
9.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二、协议供货内容:
序号 名称 主要货物名称
一标段 办公自动化设备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笔记本)、打印机(含喷墨、激光、针式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摄影摄像器材、U盘、移动硬盘、刻录机、路由器、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监控设备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不退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2日至2017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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